Wednesday, December 9, 2009

家庭、父母、子女

纯粹是转帖,看了别人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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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有很多东西经不起推敲,比如父母对于子女具有恩情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并且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对于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来说并不是这样的。三国时期就有人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孔融(就是那个三岁让梨后来成为建安七子之一的那个人)就提出《父母于子女无恩论》。孔融认为父母有了孩子是一时情动,谈不上恩情。有了生命本身是没有恩情的,怀孕期间就像东西装在容器里,出生就像瓜熟地落,大自然再生的过程一切都是无比的和谐和自然,以至于谈什么恩情就庸俗了。钱钟书、胡适、李敖等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是没有什么恩情的。夫妻生一个孩子的第一动力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想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所以给予生命本身是没有恩情的,并不是孩子主动要求来到这个肮脏窝囊的人世间的。有人说,十月怀胎,一朝分娩非常之痛苦,应该算是恩情了。但是夫妻为了得到一个可爱的宝宝,这是一个客观并且必然的过程。就像需要取得工资养家糊口那么就必然要付出劳动一样,是没什么其他道理可讲的。所以怀胎谈不上什么恩情。小孩生出来之后又有一个词叫作养育之恩,那么养育有没有恩情?一团血肉模糊生活不能自理的小生命被父母先斩后奏的带到了这个世界上,做父母的不管谁管?既然选择了生一个孩子,那么养育这个孩子直到孩子自立就是一种连带责任或者叫做义务。全世界遗弃亲生子女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我们中国一直以来有句古话叫作:“养儿防老”。其实把这句话分析透了以后就很没有意思了,也很伤感情。这句话字面意思就是抚养儿子就是为了防止自己老了之后没人照顾。那么既然这样功利的话还要谈什么恩情呢?不过还是一场交易,互惠互利,谈不上任何的恩情。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中国实行了将近30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之后,现在的那些50岁出头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竟然惊奇的发现,养一个疼爱自己并且能要求其丈夫共同疼爱自己的女儿远远比养一个不但不疼爱自己父母并且还娶了一个疼爱自己父母并且要求丈夫疼爱岳父母的女孩的儿子更加的爽。以至于现在很多这样的父母大多都后悔当年为什么生了女儿又不能生第二胎的时候郁闷的要死要活。胡适先生生了子女以后在日记中写道:“我生了子女以后,从来不敢自居有什么恩情,虽然给了他生命、养育了他。孩子高兴,那我就心安理得,如果孩子生活的不开心,我就会很内疚,因为是我把他带到这个世界的。”看得我无比的敬佩,这就是高人的境界。相比之下那些土包子父母就不是这个样子――动不动就连打带踹,张嘴就是“老子给了你生命”他们也不想想,谁他妈想要这天天被你踹的破生命了?
      
       我深深地爱着我的父母,并且严重的唾弃那些对待父母不好的人。我深爱着我的父母不是因为他们有恩于我,给予我生命,把我抚养成人。而是因为我和我的父母三个人组成了一个家庭,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家庭的一分子,他们是如何组建这个家庭的和我无关,但是自从我加入到这个家以来,我们朝夕相处,其乐融融,一起开心的生活了二十几年,三个人都是这个家庭不可缺少的一分子。对于这个家,我们拥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我们有责任尽我们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这个家过的更加美好,当这个家庭中任何一个成员老了,病了,或者因为某些不可预料的原因失去了自理能力,其他的成员都会发自肺腑的做那些在我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说,我们做子女的和父母的关系不应该是恩情而是应该感情。如果把这个归结于有恩报恩的话真的有点一坨狗屎掉在维纳斯脑袋上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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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觉菊 http://wangjuej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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